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威胁人身安全的行为有哪些?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什么?
2023-05-31 08:59:54   来源:法制法律网  分享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网易微博

一、

哪些行为属于威胁人身安全

属于威胁人身安全的行为包括.写恐吓信,或者其他方法如投寄恐吓物如子弹、匕首等。威胁行为既可以是直接的威胁,也可以通过暗示的方法威胁;既可以是行为人自己威胁,也可以通过第三人的转告来威胁;还有的行为人利用公开别人的隐私来威胁。不管用什么手段来威胁,不影响本行为的成立,方法和手段只作为处罚的酌定情节。找法网提醒,如果行为人通过威胁获得了财物,则构成了敲诈勒索的行为。

二、

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怎么办

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处理要看威胁的程度如何,如果仅仅是威胁,建议立即报警,同时加强自身的安全防范能力。如果威胁采取了下列行为的,报警后将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:

1.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。

2.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。

3.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,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。

4.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、侮辱、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。

5.多次发送淫秽、侮辱、恐吓或者其他信息,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。

6.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。

三、

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由哪一个部门负责发出的

人身安全保护令是由人民法院负责发出的。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,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,人民法院应当受理。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或者因受到强制、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,其近亲属、公安机关、妇女联合会、居民委员会、村民委员会、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。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。



[责任编辑:ruirui]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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